說明:
一、旨揭活動於 109 年 10 月 24 日(星期六)上午 9 時 00 分假臺南市後壁區卡多利亞良食館辦理表揚。
二、即日起接受推薦績優特教志工,請貴校在 109 年 9 月 11 日(星期五)前 email 推薦表 (如附件一)到 labb07@tn.edu.tw (特教中心胡佳柔社工師),並電話加以確認 TEL: 6337740 。教育局於收件截止後另行公告績優特教志工表揚名單。
三、 109 年度特教志工表揚推薦注意事項:
(一)一校推薦一名志工優先,倘若不足額擇優錄取同一校第二人。
(二)三年內不得再推薦,例如 106 年當選,於 109 年可再被推薦。
(三)推薦表註明檔名,○○國小績優特教志工推薦表,檢送的推薦表請依原有格式及字體大小,照片一張,清晰為佳。
(四)若受推薦者為特教助理員,須有於支薪時間之外服務特教學生之事實方能推薦。
(五)推薦表需電子檔,非掃描或拍照。
四、檢附計畫(如附件一)。